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标准要求有6年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业务经验,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单位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设计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还需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有4年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业务经验,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单位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丙级资质标准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近2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装饰设计工程且质量合格。具有助理室内设计师或助理建筑师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装饰设计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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